诺莫检测,真诚为您提供以下服务: 2008年6月3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公布了**批16种高关注度物质(SVHC)名单﹐评议期为45天﹐如无异议﹐ 将正被正式采用。 对于满足REACH*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度关注的物质(SVHC)。对于此类高度关注物质(SVHC),并且满足以下条件,按照REACH*7条*(2)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: (1)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(附件XIV); (2)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.1%(重量比W/W); (3)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**过1吨; (4)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。 10月9日ECHA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新闻,宣布ECHA成员国**通过了14个高关注物质。10月7-8日的ECHA成员国**上,其中14个物质作为高关注物质无争议通过。对另一物质各成员国并无疑义,但此物质在公众评议中没有收到任何意见。ECHA将把这15个物质作为高关注物质,10月份晚些时候将在其网站上公布。 2009年12月4日,ECHA成员国**达成一致意见,将新一批共15个物质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,即SVHC。ECHA有望于明年1月份正式公布这15种物质为SVHC物质,这就意味着REACH高关注度物质将增至30种。 上述15个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之后,意味着更多的企业必须为这些物质承担相应的义务,对企业的要求: 从2010年1月开始: 物质:如果物质被归入SVHC清单之中,则物质供应商需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(SDS)。 混合物(即配制品):如果混合物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,但是其中至少含有一种SVHC,且单个SVHC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.1%,体积百分浓度在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.2%,则供应商在收到混合物的接收者的请求时,必须提供一份SDS。 物品:物品中含有SVHC质量百分浓度**过0.1%时,则供应商需向物品的接收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分信息,或应消费者请求,在45天之内向其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。